省内首宗旅游购物在晋江陆地港通关

20日下午,我省首批以“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晋江陆地港顺利通关,出口货物为围巾、玩具等日用杂项,出口目标地为美国,货值0.3万美元。

根据省商务厅日前公布的首批“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出口试点企业名单,我省共有5家企业获得试点资质,其中3家为泉州企业,除了此次首批通关货物的货主泉州市环球汇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外,还有石狮市龙整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福建浩翔快递有限公司。

此外,晋江陆地港是我省获批开展“旅游购物商品”出口业务的拼箱监管场所之一,可实现订舱、集拼、仓储、装卸、通关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具备国检的“市场采购”政策支持,可解决法检的小商品对于出口通关单的诉求。晋江陆地港利用拼箱仓库来开展“旅游购物商品”出口业务,将拼箱服务前置至货源地,不仅方便泉州企业就近报关、就近拼箱,同时能降低工厂送货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福建省首批以“旅游商品购物”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晋江陆地港顺利通关,意味着我省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正式开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小商品货运出口秩序。通过简化申报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大大压缩企业通关时间,节约运输、物流等成本,适应了当前小批量、多品种、内外贸市场结合的出口需求,将有力地促进发展小批量出口订购业务,推动我省外贸业务发展。

泉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开展将为泉州日后申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资质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我市将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获批为契机,推动试点企业用好政策,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旅游购物商品

据介绍,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国内贸易公司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与一般贸易相比,“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模式实行增值免税政策,且不实行外汇核销,即单票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的商品,实行不征税、不退税,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出口申报、通关放行将更加便捷高效。同时,对于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允许采取简化归类,即发货人在一次出口申报的旅游购物商品品种10种以上,且总价值在5万美元以下,可将进出口税则中章节相同的商品归入同一税则号,按“简化归类”模式申报,简化报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