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关晋江陆地港集装箱检查系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

2019年10月9日,泉州海关驻晋江办事处组织召开泉州晋江陆地港港区集装箱检查系统工程(1套MT1213DE型)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春奥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会议邀请了3位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验收组进行了现场核查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泉州晋江陆地港港区集装箱检查系统输出能量为MeV/6MeV。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完善。

1.辐射环境监测情况

在验收工况下,MT1213DE型集装箱检查系统扫描机房周围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附加有效剂量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职业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2.辐射安全设施检查

MT1213DE型集装箱检查系统已基本落实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3.辐射环境管理检查

已制定相关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三、验收结论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辐射工作场所的职业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低于相应的剂量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的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泉州海关晋江陆地港集装箱检查系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